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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本校最新消息 | 2018-08-09 | 點閱數: 503

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
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〉

 

  • 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
  •  
  • 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 

  •  

類別

代理

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備註

鐘點代課教師

藝術與人文(音樂專長)

1

1

107/08/30-108/06/30

授課節數約 6節,並需協助指導校內音樂社團團練與期末成果發表會。依教育局核定節數後,由本校排定再行通知

鐘點代課教師

藝術與人文(視覺藝術)

1

1

107/08/30-108/06/30

授課節數約 8-14節,並需協助指導相關活動比賽與期末成果發表會。依教育局核定節數後,由本校排定再行通知

    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    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,不予錄取,

       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參、甄選日程表

序號

日期

項目

說明

1

107年 8月 10 日(五)

公告簡章

 

2

107年 8月 10 日(五)-8 月 16 日(四)

9時至 16時。

第 1次報名日期

本次接受親自、委託、通信報名

3

107年 8月 17 日(星期五) 9 時

第 1次甄選日期

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

4

107年 8月 20 日(星期一) 9 時-16 時

第 2次報名日期

只接受親自、委託報名

5

107年 8月 21 日(星期二) 9 時

第 2次甄選日期

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

6

107年 8月 22 日(星期三) 9 時-16 時

第 3次報名日期

只接受親自、委託報名

7

107年 8月 23 日(星期四) 10 時 30 分

第 3次甄選日期

請於上午 10時 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

 

    註:簡章公告於苓和國小網站( https://www.lhe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   (http://www.tn.edu.tw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

,並請自載使用。

肆、報名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

一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電話: 06-7942031轉 12 。地址:725臺南市將軍區苓和里 17鄰苓和 132 號

二、應繳交證件:【(一)~(四)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】

(一)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(如: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(須檢附照片)…等)影本乙份。

(二)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。

(三)學歷證件影本乙份(最高學歷畢業證書)

(四)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乙份。

(五)履歷表( 3頁為限) 1 式 3 份。

   (六)切結書。

      (七)委託書(如為委託報名者,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以備查驗)。

三、方式:

(一)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。

(二)檢同書面資料、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(第一、二、三次),通信報名(只限第一次)

    8月 16日 17 時以前寄達本校(採本方式者考試當日檢查正本)。

伍、報名資格:

一、基本條件:

      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      (二)無「教師法」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
      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
      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    二、資格條件:

第 1次報名資格

本市 107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
第 2次報名資格

具有各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第 3次報名資格

具有各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、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 

三、甄選其他說明如下:

陸、甄選地點: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柒、甄選方式:

一、第 1次甄選:
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3 頁)親自參

加評選。

(二)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

(三)時間:每人 5-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。

()計分方式:甄選筆試成績 20%,口試成績 80%。

(五)總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二、第 2、 3 次甄選:

   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3 頁)親自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加評選。

    (二)試教: 1.範圍:藝術與人文(音樂或視覺藝術),版本及單元不限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時間:每人 5-10分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
    (三)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時間:每人 5-10 分鐘,得視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數多寡調整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
    (四)計分方式:試教成績 50%,口試成績 50%。

    (五)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

第 1次甄選:

     (一)甄選結果公告:107年 8月 17 日(星期五)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

         人員,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。

    (二)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7 年 8 月 20 日(星期一)中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 第 2次甄選:

     (一)甄選結果公告:107年 8月 21 日(星期二)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

人員,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。

     (二)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7 年 8 月 22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 第 3次甄選:

     (一)甄選結果公告:107年 8月 23 日(星期四)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(備)

取人員,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。

     (二)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7 年 8 月 24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玖、聘期和薪資:

一、聘期:依聘約所載。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(以市府核定為主)

二、薪資待遇: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,按學歷支給月薪,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、勞退金。

三、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、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。

拾、其他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lhe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 條、第 8 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五、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「初任教師研習」,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,另行通知。

六、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期滿後應自動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。

拾壹、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議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。錄取名單

送臺南市政府核備。如有補充事項,公布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lhes.tn.edu.tw/)

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(http://www.tn.edu.tw)

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 107 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

 

編號:            (學校填寫)

 

姓   名

 

性別

 

出生日期

民國   年    月    日

相片

身分證

字號

          

電 話

(H)

(手機)

婚姻

□ 已婚

□ 未婚

地     址

 

學    歷

畢業學校

系    所

修業起訖年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教師

證明

登記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師證字號:

種類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號

教學經歷

服務學校

職稱(或教授科目)

服務期間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,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,除願意接受解聘外,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考人: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【簽名蓋章】

證  件  名  稱

項目

文件名稱

查驗項目是否完備

備  註

1

甄選報名表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 

2

服務切結書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 

3

應徵者簡歷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履歷表( 3頁為限) 1式 3

4

教師合格證書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 

5

相關學歷證件(畢業證書、專長證明)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 

6

本市 107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

 □ 有     □ 無

筆試分數:

審查意見

□資格符合

□資格不符

審查人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
 

 

附件2

服務切結書

 

立切結書人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參加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試,聘期自 107年 8 月 30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(正式日期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日期為準) ,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同意被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,絕無異議。且本人同意報到應聘後,本於誠信未經貴校同意,不得以任何其他事由自行離聘,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。

  • 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。
  • 具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及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33條規定之情事。
  • 經甄試錄取後,若發現資格不符、證件資料不實、或無法辦理教師登記者。

 

此致

    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

 

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簽章)

身分證統一編號:

      址:

      話:

 

   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附件3

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小 107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

 

委託書

 

  立委託書人     因另有要事待辦,確實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,現全權委託    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,並保證絕無異議。

 

此致

臺南市將軍區苓和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

 

委  託  人:          (簽章)

身分證統一編號:

聯 絡 電 話:

 

 

受 委 託 人:             (簽章)

身分證統一編號:

聯 絡 電 話:

 

 

 

附註: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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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心要常常保持快樂,就必須不把人與人之間的事當成是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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ㄎㄡ ˇ ㄅㄟ    ㄗㄞ ˋ ㄉㄠ ˋ
眾人稱頌的話語,就像刻在記功碑上一樣,到處流傳。比喻廣受好評。同「有口皆碑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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